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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镇属部门2019年(第一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来源:南沙区人社局 时间:2019-03-12 作者:南沙区人社局 浏览量:

  黄阁镇是南沙区下辖9个镇(街道)之一,地处南沙区中东部,是南沙中心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七个区块中的两个—海港区块(沙仔岛作业区)和蕉门河中心区区块(部分)设在辖区内。全镇总面积76.5平方公里(其中陆地面积56平方公里、水域面积20.5平方公里),海岸线全长21公里,设14个行政村和3个社区,户籍人口42978人、外来人口30779人。(详细介绍见附件1-1、1-2)

  因工作需要,黄阁镇镇属部门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本公告所称“编外人员”是指黄阁镇镇属部门根据工作需要,使用南沙区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外人员指标,以劳动合同形式聘用的工作人员),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请参阅附件2)

  二、招聘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4.年龄、工作经历和学历、学位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是2019年3月8日(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就业推荐表报名,但须在2019年7月15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二)下列人员不作为招聘对象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构成回避的情形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时间及方法

  (一)报名时间。2019年3月8日至2019年3月21日下午5时截止,网上报名以电子邮箱记录的接收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法。填好《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镇属部门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3)后,发送到电子邮箱地址:nansharencai3@163.com。报名邮件及报名表文件名请注明“岗位代码+姓名”,并在邮件附上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及相关资格证书的扫描件,如无按规定要求填写或未附上相关证件扫描件,一律按不符合资格处理。

  (三)资格审查。工作人员收集报名表并根据招考条件进行初步筛选,通过筛选的应聘人员,将有工作人员短信或电话通知具体笔试地点。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为百分制。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或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小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二)资格复查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按照工作人员通知的时间,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接受复查。岗位要求具备的工作经历,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及单位证明,不含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综合考查考生综合分析、专业能力、反应能力、语言表达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过程中考生不能透露个人信息,违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如有进入面试的考生放弃面试并提前一天告知的,在同一岗位可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3.总成绩同分处理原则。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按面试成绩区分排名高低;面试成绩不能区分高低的,则加试专业能力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和计生、政治审查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计生、政治情况审查。

  1.体检。体检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考生应在工作人员通知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医院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或者复检,逾期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体检的,需提前告知招聘组织方申请延期,延期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无故不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2.计生、治安审查。考生提交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公安机关开具的计生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考生的考试、体检和审查结果,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报黄阁镇党委会议研究确定。

  (六)公示

  经黄阁镇党委会议研究确定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协会官网(www.nshra.org)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经查实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应于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办理入职手续,逾期取消聘用资格(2019年应届毕业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为黄阁镇编外人员,福利待遇按照《南沙区黄阁镇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南黄党〔2018〕58号)有关工资标准执行。符合条件的编外人员,可根据《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穗南开组发〔2018〕1号)的有关规定申请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

  附件:1-1.黄阁镇介绍

   1-2.黄阁镇区位图

   2.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镇属部门2019年(第 一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需求表

   3.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镇属部门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4日

  (联系人:胡先生、陈先生;联系电话:020-39914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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