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南沙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际,公开招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岗位
(一)招聘对象和要求
1、应届毕业生:
(1)具有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包含国(境)外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和符合《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规定的择业期高校毕业生)。(2)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的港澳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需在2021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否则取消资格。2、社会人员: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具备相关的资格证和执业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招聘的人员根据广州市编办《印发关于核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的意见的通知》(穗编字〔2010〕222号)的有关精神,采取定编定岗不定人的政策执行,办理入职手续后,其待遇参照公益一类待遇执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7.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8〕30号)中规定的户口迁入条件。8.报考人员年龄规定:应届毕业生和初级职称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高级职称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9.港澳学习、国外留学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须有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并限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之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入职前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各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年龄、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至2021年2月5日(报名截止日)。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近3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6.属南沙区区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编人员(含定编定岗不定人人员)的。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1.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2021年1月20日至2月2日)。(http://rsj.gz.gov.cn)-(业务专题栏目下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版块)。(https://www.qgsydw.com)。(http://www.gzns.gov.cn/zwgk/tzgg/index.html)-(政务公开栏目下的通知公告板块)。报名时间:2021年2月3日上午 9:00至2021年2月5日下午17:00时止。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者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qgsydw/),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资料进行报名。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后请按通知时间(具体时间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站公告或通知为准)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3)。其中应届研究生可以以其本科专业报名。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2.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