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开发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公开招聘机关雇员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人力资源主管部门批准,现公开招聘南沙开发区国土规划局机关雇员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和其他条件;
5.身体健康
(二)岗位所需条件
岗位一:三级或二级雇员1名,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6年5月31日),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法学或法律专业,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具备较强的逻辑分析和沟通协调能力(具有本科学历者,聘为三级雇员;具研究生学历及研究生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聘为二级雇员)。
岗位二:三级或二级雇员1名,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6年5月31日),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初级及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计算机专业,社会人员,能熟练掌握各类办公软件(具本科及本科以下学历或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者,聘为三级雇员;具研究生及研究生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聘为二级雇员)。
二、报名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5月30日上午9:00时至2016年6月3日下午17:00时止,以电子邮箱记录的接收时间为准。请应聘者填写好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365560362@qq.com邮箱(报名表文件名请以“报考岗位+考生姓名+手机号码”格式注明。例如:考生张三报考岗位一,报名表文件名为“岗位一+张三+13812345678”)。报名表内报考岗位一栏请填写所报考岗位,如未按规定要求填写,一律按报名不成功处理。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提供与本次招聘条件不相符及虚假材料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顺畅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考试办法
考试以笔试和面试形式进行。
(一)笔试。考生凭身份证和自行打印的报名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录人员比例大于或等于2:1时开考,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含资格复查)。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对象,每个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为3名(如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少于3名,则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评分,满分100分,60分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面试前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查,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查,原件审查后退还。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岗位匹配性及专业知识水平,每人15分钟。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以拟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的考生须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五、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期限为3日。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本次机关雇员招聘咨询电话:联系电话:39910699
本公告由广州南沙开发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附表:南沙开发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机关雇员报名表
广州南沙开发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2016年5月27日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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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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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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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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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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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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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户口 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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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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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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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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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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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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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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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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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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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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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姓名及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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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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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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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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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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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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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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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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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拥有 驾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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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退役 军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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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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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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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证 证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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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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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从高中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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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特长或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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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初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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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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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所列项目应填写真实内容或注明“无”,不得漏项;
2.报名者应对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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