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人力资源主管部门批准,特向社会公开招聘广州市南沙区社区服务中心九级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南沙区社区服务中心九级雇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和其他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所需条件 1.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2017年11月1日),男女不限;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类、管理类相关专业; 3.具有民政工作经验一年以上,做事细心,责任心强,有较强沟通协调能力; 4.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驾驶证优先考虑。 三、报名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4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3号三楼302室(南沙区民政局)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考生需填写《广州市南沙区社区服务中心雇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并双面打印。由本人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工作证明进行现场报名(所需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组织方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现场审查、确认,并通过邮件形式对符合资格考生公布考试时间。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符合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供与本次招聘条件不相符及虚假材料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考生所留的信息应准确无误,确保顺畅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请各位考生审慎报名,若报名后因客观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请于笔试前提出并说明原因。 四、考试办法 考试以笔试和面试形式进行。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相应的比例,面试对象为通过笔试的实有人数。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评分,满分100分,60分合格,占总成绩的60%。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岗位匹配性及专业知识水平。 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则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若仍不能区别排名先后顺序,则加考专业能力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三)体检。 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以拟聘岗位数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另行统一安排。 (四)政审。 按照体检合格确定进入政审人选。主要审查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计划生育等情况。经审查,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录用。 五、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广州南沙人社网”上公示,公示期限为3日。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本公告由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 2017年11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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