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强化南沙区执勤消防警力配备,参照《广东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考试录用暂行办法》,广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南沙区大队、广州市三社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决定联合招收30名基层政府专职消防员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岗位、人数
30名消防车驾驶员。
二、工作任务
驾驶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与现役消防官兵共同从事执勤、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
三、招收程序
按照“公开条件、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原则,实行竞争性招聘,经面试、体能素质测评、体检和政审合格后,择优录用。
四、招收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消防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驾驶员:年龄在20至38周岁,具有初中以上学历,持有B2牌(或以上)驾驶证者;退伍兵或消防部队退役士兵优先考虑。注:身体有纹身者不作招收对象!
(三)身高不低于1.62米,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不低于4.8。
五、工作地点
广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南沙区大队及其属下中队
六、福利待遇
(一)入职后包吃包住,依据《广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南沙区大队执勤中队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福利发放方案》发放劳动薪酬,待遇从优。
(二)按照《劳动法》等有关规定为政府专职消防员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和《广州市政法系统干警人身意外保险》等。
(三)享受消防部队战士同等住宿条件和35元/天的伙食标准,并按标准发放服装和日常生活用品。
(四)每周享受2天带薪假期,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享受15天带薪假期。
(五)退伍军人优先录用,服役年限视情计入工龄。
七、报名方式
(一)可通过电子邮件、投递和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
2018年3月18日至4月18日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冠荣
联系电话:020-39136196(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电子邮箱:nansha119zhanxun@163.com
(四)报名及投递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北563号南沙区消防大队,邮编511458。
(五)乘车路线
地铁4号线(金洲地铁站下)转乘19路、20路开往虎门渡口方向在碧桂园天玺湾北门站下,徒步至天玺湾西门即看到消防站。
(六)报名要求:应聘者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持身份证(原件和6份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1份户主页同本人页复印在A4纸同一面)、流动人口计生服务证(复印件2份1—4页复印在A4纸同一面)、退伍证、学历证(复印件1份)和有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4张,并填写好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
八、有关要求
(一)须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无效。
(二)面试、考核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三)凡被录用的人员必须按通知要求及时与广州市三社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两年一签。凡不按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或不按时报到的一律取消资格。
广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南沙区大队
2018年3月18日
附:南沙区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信息采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