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促进困难群体就业补贴办法>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29号)及《关于印发广州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办法的通知》(穗人社发〔2015〕57号)文件要求,经区就业办审核,现将符合申领2016年第四季度广州市就业专项资金补贴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2月17日- 2月23日。在公示期限内,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电话或书面向区就业办反映。反应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内容和事实证据。我办将根据反映情况调查核实,并对来电来信人员做好保密工作。
附件:2016年第四季度广州市就业专项资金补贴公示信息表
2017年2月17日
区就业创业办联系人:黄镜华,电话/传真:34689091
电子邮箱:sqj34689085@126.com